官方通报: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妻子 收了这些人的钱

日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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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官方通报:李亿龙妻子,收了这些人的钱

11月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第二批“黑名单”的通报》。

“本次通报的企业和个人,大多涉及行贿等严重失信行为”,湖南省纪委监委称,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万操等149名个人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失信行为“黑名单”。

湖南省纪委监委同时发布的附件中,提到:2014年至2016年,为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花叶路工程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唐顶、陈明涛向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配偶杨某等人行贿。

官方通报: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妻子 收了这些人的钱

李亿龙已于2018年1月,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法院查明,李亿龙受贿赃款926万余元、贪污赃款142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4950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李亿龙的妻子杨岚、女儿李璇,此前也都因利用李亿龙的职务便利牟利,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开的《唐顶、陈明涛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唐顶、陈明涛为了在衡阳市承接工程项目,找到了李亿龙妻子杨岚的舅妈王梅仙,承诺接到工程后会按照“提成”给予王梅仙好处费。

王梅仙跟杨岚、杨岚的姐姐杨萍商量,决定通过杨岚的姐夫张定一,将唐顶、陈明涛介绍给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正处级)雷某。之前,在雷某的职务调整中,杨岚、杨萍帮过忙。雷某为了回报杨岚、杨萍对其职务调整上的帮助,并保持与王梅仙、张定一等李亿龙亲戚的“良好关系”,为唐顶承接工程项目一事打了招呼。

之后,唐顶、陈明涛通过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围标的方式,承接了工程,后按照事先的承诺,送给王梅仙、杨岚、杨萍、张定一共计人民币46万元。

因犯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唐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陈明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除了李亿龙,湖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中还提到了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邵阳市原副市长陈优秀,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永州市原副市长张常明。

卢武福,“2011年至2013年,为在常德市沅安路(皇经阁-长庚路)路面改造建设等工程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万操向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等人行贿”。

陈优秀,“2013年至2016年,为荷龙路工程等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雷平向邵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宝庆工业园集中区原党工委书记陈优秀及其配偶王某行贿”;“2013年,为在宝庆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一标段建设工程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袁杰向宝庆工业集中区原党工委书记陈优秀及其配偶王某行贿”。

陈三新,“2015年至2017年,为在湘潭市高新区板霞路三标一合同段工程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林敏向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的侄子陈曦行贿”;“2013年至2017年,为在湘潭市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湘潭市综合保税区湘望路等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赵婷玉向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及女儿陈某行贿。”

张常明,“2011年至2016年,为在永州市翠竹路提质改造、永州大道(城区段)后续配套工程第一标段等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李宗豪向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常明行贿”。

值得一提的是陈优秀及其配偶王某。2017年2月,在邵阳市纪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上,邵阳市委书记龚文密曾披露:陈优秀纵容妻子以民间借贷形式从某公司获取高息,年利率最高达70%;让其妻子入股新宁县某实验学校,占有该校42.5%的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担任新宁县委书记时主持现场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决定国有土地出让避开招拍挂,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1600万元。

“政事儿”(xjbzse)撰稿/王姝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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