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学年全市性中小学生竞赛共13项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名单,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13项竞赛被确定为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全市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据悉,今年3月,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此次公布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名单有13项,其中6项为承接上级竞赛活动项目。市教育局强调,经核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主办方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全市性竞赛活动,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各类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坚决做到“零收费”。
此外,市教育局还要求,全市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