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筛”出来的森林蛀虫

日期:11-02

原标题:以案为鉴|“筛”出来的森林蛀虫

来源:风正巴渝

“现在集体林地的分配,乡上和组上都认真召集大家开会,那是要每家每户举手才能定板的嘞......”近日,黔江区纪委监委在对金洞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开展督查时,一位村民激动地说。

2019年7月,黔江区纪委监委利用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大数据平台对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比对筛选时发现,金洞乡水利林业站工作人员何云泉一家领取的补偿金额数倍于同村其他农户。工作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里面可能存在问题。为弄清缘由,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初核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以案为鉴  “筛”出来的森林蛀虫

黔江区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大数据平台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比对筛查。

工作人员调取何云泉一家的《林地四至边界调查情况统计表》发现,其父亲名下的林地四至边界范围较广、亩数较大,与同村其他农户悬殊明显。经进一步核查,原来,金洞乡凤台村4组二道湾、三道湾的集体林地并没有实际分到具有共有权属的几户农户,而是登记在了何云泉父亲一人的名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初核组决定找何云泉当面谈话。

“你看一下这张‘林地四至边界调查情况统计表’,上面你家的情况是不是你填写的?”

“是我写的。”

“你们村二道湾、三道湾的集体林地为什么没有分到户?”

“因为原来是荒山,不好分配,群众也不知道有补偿,也没在意,所以就一直没分下去。”

“根据政策,没有分配到户的集体山林就不能登记。二道湾、三道湾为什么会确权登记在你父亲名下?”

“当时所有的农户一起开了会,大家一致推荐我父亲来看护山林,为了这些山林的权属不失落,就暂时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了,所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也由大家平分。”

“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资金是否分下去了?”

“我找过彭某某、何某某等人告诉过他们这件事,由于人聚不齐,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面对提问,何云泉对答如流,似乎是有备而来。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初核组决定对集体林地共有权属农户进行走访。

“你们知道何云泉将二道湾、三道湾集体林地登记在他父亲名下不?”

院坝会上,初核组开门见山地抛出了问题。在得知初核组的来意后,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开了。

“2009年林地确权的时候,村上、组上、护林员都没有组织开过会商量共有山林的事,大家都不知道登记在他父亲名下了,更别说补偿了。”

“上面调查后,他给我打过电话,让我证实山林补偿款是他领的,但是一直没有分下去。”

“他之前也找过其他几家商量共有山林落实到户的事,说是我们几户推荐他父亲看护共有山林。”

......

走访结束后,初核组又先后到区林业局、金洞乡政府、凤台村村委,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土地确权登记、林权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

“这个情况说明到底是不是你写的?内容是否属实?”

“是我写的。材料中的内容有部分不真实。”

“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心里害怕,就虚构了这些内容来逃避责任。我确实也想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钱分下去,哎......”

面对初核组掌握的证据,何云泉将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

原来,2006年金洞乡根据上级要求开始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由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每人负责一个村,进行资料填报、政策宣传等。时任林业站站长冉某龙为了减少工作量,便让何云泉填写自家林地四至边界调查情况统计表。出于私心,何云泉在填写过程中虚增了自家林地边界情况。2009年,何云泉以统计表为依据,将凤台村4组共有集体生态林地申报确权在其父亲名下,并从2011年开始,先后违规领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8496.6元。

由于担心东窗事发,2015年至2019年间,何云泉先后伪造了“关于公益林补偿的情况说明”、“关于生态林补偿金未兑现到户的情况说明”等一系列虚假证明材料,企图掩盖真相、蒙混过关。然而,纸哪里包得住火?2019年12月24日,何云泉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发生后,黔江区纪委监委通过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大数据平台对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发现问题线索20条,目前已立案4件4人;同时,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审核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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