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全口径向党委、政府报告

日期:10-28
北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北京: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全口径向党委、政府报告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按照中央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制定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报告。

《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旨在进一步优化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北京市金融安全稳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要明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主体责任,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约束,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全口径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

编辑刘梦婕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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