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王立科投案当晚,江苏省委常委一致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日期:10-25
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局长江苏

原标题:官宣王立科投案当晚,江苏省委常委一致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10月24日晚8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发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新华日报》报道,当晚,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常委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江苏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要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鉴,全面加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成员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葆对党绝对忠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始终恪守“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时刻不忘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严格约束自己,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保持工作的有序推进,自觉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奋力夺取“双胜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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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简历,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长期在辽宁任职,2013年调任江苏,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他16岁参加工作,1982年10月,不到18岁时成为锦州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自此进入公安系统。此后22年间,历经派出所副所长,公安局交警队教导员,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6年12月,王立科异地调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后接任葫芦岛副市长。两年后,于2008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调任大连,后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2013年3月,王立科跨省赴任江苏,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当年年底晋升副省长,2015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并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9月卸任,至此次主动投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王立科最近一次工作动态,是主动投案两天前。

据《新华日报》10月23日报道,10月22日,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主持会议;当日,江苏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0.10主动投案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新京报记者许腾飞

责任编辑:杨杰 SN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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