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集成创新支持海南先行先试

日期:10-25
海南先行先试

原标题:多项措施集成创新支持海南先行先试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陈歆卓)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突出政策制度集成创新,支持海南先行先试,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就业创业方面,指导海南创新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海南省建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进海口、三亚“一园两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三亚筹建“中国海南旅游人才市场”;支持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筹)建设;指导海南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海南市县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建设。

社会保障方面,指导海南探索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将海南全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指导海南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大对海南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人才工作方面,支持海南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扩大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支持海南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支持在海南开展国际组织人才培训。共同举办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暨“一带一路”人才发展论坛。

事业单位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海南建立更加科学灵活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指导海南组织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在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支持海南探索完善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

劳动关系方面,指导海南制定劳动用工条例,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指导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创新,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

公共服务方面,指导支持海南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指导海南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部省联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人社工作改革创新研究、选派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指导和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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