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次性解决纠纷┃那坡法院:成功调解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郭某、韦某和王某3名原告与被告某淀粉有限公司就拖欠木薯款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某淀粉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前分别向郭某、韦某和王某3名原告支付木薯拖欠款。
2018年1月至2月,郭某、韦某和王某均以送货的方式,将木薯卖给某淀粉有限公司。但当货送到某淀粉有限公司住所地后,某淀粉有限公司却迟迟没有转货款给郭某、韦某和王某。经郭某、韦某和王某多次追款,某淀粉有限公司都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郭某、韦某和王某向那坡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淀粉有限公司支付尚欠郭某、韦某和王某3名原告的木薯款。
那坡县人民法院审查发现3起案件均事实清楚,原、被告间存在调解的可能。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确实拖欠3名原告货款至今未还,并对所欠金额予以确认,但公司因环保问题已停产,资金困难,且设备已被法院执行拍卖,现无法一次性支付欠款,希望3名原告能体谅并给予一定的期限进行还款。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劝解原告,希望原告能设身处地理解被告的难处,并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原告表示谅解被告的难处,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期限进行还款,被告愿意从法院拍卖所得款中扣除资金以偿还拖欠原告的木薯款,至此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