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目前我省44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赵汶)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认定乐东县人民医院、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三亚分中心、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为海南省第15批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当前,海南共有44家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
其中,在海口市内,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包括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海南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海南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