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诬告陷害公职人员,3人被无锡纪委监委实名通报
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崇德倡廉”微信公众号10月22日消息:近期,无锡市纪委监委、宜兴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两起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苏州市某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负责人岳惠芳等诬告陷害无锡某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人员案。2017年5月,苏州市某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标无锡某开发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于2018年5月7日竣工。因工程进度未按时完成,且工程未审计,工程余款支付延后,该公司负责人岳惠芳因此对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产生怨念;2020年9月某街道绿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岳惠芳期望中标,但后来得知该工程要从街道改为开发区集中招标,自认为降低了中标概率,于是对分管此项工作的该领导更加怨恨。9月15日,岳惠芳偶然听说该领导近期可能提拔的消息,便与其妻子的堂弟周晓伟决定合谋编造举报信报复该领导。为增加举报信的可信度,岳惠芳指使周晓伟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先去岳惠芳经常光顾的南长街某场所门外拍了两张照片,编造为该领导经常出入的私人会所;又去惠山区某学校门外拍了两张外景,编造为该领导照顾某公司的工程。随后两人在该公司办公大厦505室碰头,将网上搜索到的举报信范文作了修改,将其中的被举报人改为该领导,举报事项改为某工程项目,加入岳惠芳个人臆造的内容,连同周晓伟所拍照片,一起制作成该领导与工程中标公司有利益关系、出入私人会所、收受巨额贿赂、生活作风混乱等内容的6封匿名举报信,意图使该领导受到刑事追究。当晚,周晓伟乘G7022次高铁去南京,投递3封举报信给江苏省纪委监委;随即乘坐G7069次高铁回到无锡后,又投递3封举报信给无锡市纪委监委。2020年10月11日,岳惠芳、周晓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二、宜兴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陆欣诬告陷害宜兴市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案。宜兴市某广告有限公司与宜兴市某国企下属子公司有较多广告、工程业务往来。2019年7月,该国企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将有关项目交由该国企下属子公司承接,使该广告公司业务大幅减少。该广告公司负责人陆欣因此怀恨在心,将原因归咎于提出建议的该国企综合办某领导。2019年11月12日,陆欣在得知该领导可能提拔的消息后非常气愤,决定捏造事实写举报信阻止其提拔。11月14日下午,陆欣在公司办公室用电脑上网搜索写举报信的要素和注意事项,照此编造了该国企下属子公司某女职员一直跟随该领导工作的调动而调动、长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匿名举报信。当晚9点多,陆欣在手机上看到该领导公示信息后,决定第二天按照公示地址投递举报信。11月15日上班后,陆欣指使公司员工将举报信寄给宜兴市委组织部,恶意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0年10月15日,陆欣因对他人诽谤,被宜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两起案件都是为了泄私愤,趁干部选拔任用之际,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借检举控告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严重挫伤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严重干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但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法律。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爱护呵护、激励鼓励、容错纠错。以实际行动,切实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大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