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稳收增收保驾护航
来源:山西日报
10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举措,这是我省继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对于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稳收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随后,记者就《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具体细则及下一步执行措施采访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
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提档升级
农业保险作为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抵御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省自2008年起启动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12年来,全省共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15个大类。其中,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9类,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玉米、小麦、马铃薯、油料、公益林和商品林等,基本实现了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开尽开。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6类,包括苹果、梨、谷子、红枣、核桃、黄花等,在部分市县实施,基本涵盖我省大宗农畜林和省级特色产品,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仅2019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8.92亿元,是我省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增量最大的一年,各级财政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7.65亿元,参保农户301.01万户,涉及保险金额601.83亿元,支付赔款8.61亿元,受益农户157万户。
去年12月,我省出台了《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农业保险中长期任务和“扩面、提标、增品”等一系列具体举措。今年,又在全省选择20个县开展苹果、梨、核桃、红枣和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在大同市开展黄花保险试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央补贴+省级补贴+县级奖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安全,不断完善我省农业保险制度,有效降低小麦、玉米种植主体生产经营风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起,在洪洞县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闻喜县开展小麦产量保险试点,在忻府区开展玉米完全成本(综合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在朔城区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在四县区同步开展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试点期自2021年至2022年。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说,《试点实施方案》是我省继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对于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稳收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新开设的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更是国内首创,给因种地导致不能外出打工赚钱的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障,让种地种粮农民吃了颗“定心丸”。
四县区首批开展小麦玉米保险试点
“这次试点主要选择玉米险种放在了晋北朔城区、忻府区,小麦险种放在了晋南洪洞、闻喜两个县,是因为这些试点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较高的土地规模经营、较好的农业保险工作基础,是全省产粮大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赵文志说。
根据《试点实施方案》,本次试点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全面提升我省主粮作物保险保障程度,实现稳粮增收,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安全的政策目标。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障对象为试点县区所有小麦、玉米种植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及小农户。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保障对象为试点县区年龄在16岁-65岁之间的农民。
洪洞县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水地每亩保额800元,基准费率5%,保费每亩40元,旱地每亩保额450元,基准费率7%,保费每亩31.5元;闻喜县小麦产量保险水地每亩保额900元,基准费率9%,保费每亩81元,旱地每亩保额450元,基准费率10%,保费每亩45元;忻府区玉米完全成本(综合天气指数)保险水地每亩保额1200元,基准费率7%,保费每亩84元,旱地每亩保额600元,基准费率9%,保费每亩54元;朔城区玉米收入保险水地每亩保额1200元,基准费率9%,保费每亩108元,旱地每亩保额550元,基准费率10%,保费每亩55元;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中,小麦水地每亩保额150元,基准费率10%,保费每亩15元,旱地每亩保额100元,基准费率10%,保费每亩15元;玉米水地/旱地每亩保额350元,基准费率12.86%,保费每亩45元。
同时,为进一步科学定价,充分调动试点县农户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服务质量,执行浮动费率定价办法:当年试点县满期赔付率在60%以下(含),次年费率在现有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当年满期赔付率在60%至80%之间,维持现有基准费率不变;当年满期赔付率在80%以上(含),次年费率在现有基准费率基础上上调5%。
多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试点落地实施
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需要综合施策、同向发力、多部门协调配合,为此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建立了协调机制。
赵文志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主动对接、靠前服务,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农业农村资源信息共享,推进政保联动互动,全力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等工作,促进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增强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三是总结经验、讲求实效,进一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构建保障程度高、理赔程序简单、费率水平合理的产品体系,形成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局面。
针对承保机构的理赔服务,山西银保监局副局长景晋生表示,将从两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方面是制度约束,承保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农险承保理赔资料、进一步明确赔付时限,不断健全查勘定损机制,切实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是行为监督,通过检查和调查,对虚假承保、虚假理赔、惜赔拖赔、无理拒赔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试点实施方案》指出,本次试点省级财政补贴50%,试点所在市级财政补贴15%,所在县级财政补贴10%(产粮大县也需配套),农户自缴保费25%。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县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自缴保费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针对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村集体有收入特别是有光伏收入的,鼓励村集体给予种植主体保险补贴。
武志远表示,财政部门将按照《试点实施方案》部署,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等部门,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在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升效益上狠下功夫,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实现。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省级试点范围,同时继续落实对县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地方特色险种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服务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农民旱涝保收。(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