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启动招聘月活动每周都有专场招聘会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近日发布通知,在全市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从10月15日起持续到11月14日。
活动面向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的企业,重点做好民营企业服务;以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企业分流职工、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群体。
北京市将组织开展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线上动态专场招聘。同时,结合这些中小微企业用工需求和服务员、保洁、保安等一线普通员工特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组织分行业、分专业的线下招聘活动。
看点1
及时掌握企业缺工人数保障常态化用工
据了解,全市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立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落实就业服务专员、就业服务指导员、企业联络员服务要求,加强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
北京市将分类梳理预警企业、后备企业和即时服务企业清单,因企施策,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定点服务,全面掌握企业需求,随时了解掌握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用工需求和存在困难问题,形成需求和问题清单,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
同时,建立招聘专区,发布企业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加大企业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开展余缺调剂,多渠道为企业招用工提供专项服务。
全市各区将开展“走进民企”专项活动。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状况,加强对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指导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用工。
看点2
每周组织一次分行业分专业招聘
活动期间,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求职意向,每周组织一次分行业、分专业特色专场招聘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开展现场招聘活动。
北京市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利用产业集聚优势,开展特色招聘服务活动;要推动北京市家政服务企业主动与外省市家政服务员培训基地对接,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北京市家政服务企业用工;要发挥劳务协作脱贫攻坚作用,联合对口帮扶地区组织贫困劳动力精准专场招聘活动,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
此外,北京市还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分类整理招聘岗位,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登记失业人员信息、退役军人台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智能匹配,开展精准招聘服务活动,提高人岗匹配效率。
看点3
“送岗位进街道入乡镇”活动每周都有
活动期间,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将每周组织一次“送岗位进街道入乡镇”活动,重点群体集中的街道、乡镇,将举办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将岗位信息送到求职者手中。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基层力量,在回天地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开展以“职住平衡”为主题的专场招聘活动,促进社区化就业。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主动走访辖区内农村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以及农村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管理服务、生态建设领域,对农业农村企业招人用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着力挖掘农业农村岗位信息,努力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看点4
协助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办理政策申请
活动中,北京市将进一步强化就业政策落实,探索推行就业政策“免申即享”,提高惠企惠劳动者政策落实力度。梳理以训稳岗等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清单,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依托“就业超市”、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传播渠道和工具,北京市将继续加强对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的宣传。
通过集中宣讲、走访基层、定向推送等方式,向企业及重点求职群体全面解读政策内容、申办流程和补贴标准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动者,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另外,北京市还要将灵活用工主体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其提供职业介绍,推荐匹配、用人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支持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就业服务,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新京报讯记者10月14日从人社部获悉,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复工且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登记失业人员,人社部明确,可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人社部还集中公布了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其中包含12项针对企业、个人的扶持政策。
此次人社部发布的政策清单涉及的登记失业人员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
政策明确,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因未参保等原因导致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
登记失业人员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免费享受招聘岗位信息发布以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失业保障方面,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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