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分局局长“卖官”,妻子整容花掉数百万
10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家风败坏公安局长夫妻走上贪腐路》的专题文章。文章一方面详细介绍了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树忠的违纪违法情况,另一方面,也对其妻子的涉案情节和文树忠的“家风”问题作出了深刻剖析。
落马之前,文树忠是一名资深的公安系统干部。在株洲市就任之前,他曾先后担任茶陵县公安局局长、醴陵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9年12月,文树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株洲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2020年8月,他被进一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文树忠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串供,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参与营利性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放款并收取高额利息;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配偶失管失教;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发包,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并涉嫌受贿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在通报文字中,文树忠“家风败坏,对配偶失管失教”一条,虽然并未列在首位,但这一点,却在他的腐败历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面对《中国纪检监察报》的采访,审查调查人员说:“如果文树忠显露贪财的苗头时,妻子胡冉能将不义之财拒之门外,他可能不会在贪腐的泥潭陷得如此之深”。可惜,身为党员干部的胡冉没选择做贤内助,而是与丈夫一同上演了贪腐“夫妻二人转”。
2003年,涉黑涉恶团伙头目许爱明在茶陵县投资,时任茶陵县公安局局长的文树忠为其在县公安局办公楼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并出面帮其协调银行贷款。为感谢文树忠,当年胡冉买房交首付款时,许爱明送给胡冉5万元现金。
这是胡冉第一次收钱,面对巨款,当她诚惶诚恐地告诉文树忠时,文树忠却说“没事,收下”,也由此默许纵容了妻子胡冉收钱。
从此之后,文树忠每每回家将自己收受的红包礼金甚至贿赂款交给胡冉时,胡冉关心的不是钱的来路,而是问“怎么这次这么多?”
在文树忠的腐败过程中,其违法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卖官”。文树忠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刻意培植亲信,想在退休之后还能‘说话有人听,喝酒有人敬’。”但事实上,“培植亲信”只不过是文树忠卖官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文树忠向专案组交代,在2010年初,醴陵市公安局新组建了巡特警大队,他有意让时任板杉派出所教导员唐某担任该大队队长,因担心“用人不公”的传言,他专门制造机会让唐某上位。他说:“我知道他口才好,就特意办了一次竞争上岗演讲比赛,并提前要他做好充分准备。”
由于准备充分,唐某获得演讲比赛第一名,文树忠顺势在局党委会上提出按照比赛名次确定巡特警大队队长人选,唐某如愿以偿。而背后,唐某采用细水长流的方式送给文树忠16万余元。
其实,在给文树忠送钱的人当中不乏有能力之人,甚至有些是曾多次立功受奖的优秀民警。但在当时文树忠任基层公安局一把手期间,由于他的贪婪,一些民警为获得提拔重用不得不用钱铺路。在文树忠手写十余页的行贿人员名单当中,茶陵县、醴陵市、天元区公安机关里就有80多人,上到局班子成员,下到所队长、普通民警,都是他收取红包的对象。
在获得这些非法收入之后,他的妻子胡冉花钱的手笔同样颇为“豪迈”。株洲市某美容连锁会所老板陈某表示:胡冉在店里是“绝对的1号VIP客户,消费了几百万”,2014年至2019年间,胡冉在他们店里美容时,一次性刷卡十几二十万元眼都不眨,最多的一次个人消费直接刷了67万多元。
事实上,不仅是文树忠与胡冉这对夫妇,此前,不少落马官员都有和配偶一同腐败,开起腐败“夫妻店”的情况。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把卖官当作生意来经营,与妻子合伙开起“卖官夫妻店”;海南省万宁市商务局原局长韩俊定与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符玉霞一起上演“贪腐夫妻档”;广东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湛岳登在腐败过程中,专门让妻子周某丽负责“管钱”……这些例子,都反映出了“家风不正”这个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
归根结底,要消除这类不良现象,既需要广大官员干部洁身自好,从自己做起,拒绝贪腐的诱惑,与此同时,也需要干部搞好家风建设,防止家庭成员的贪欲成为他们的“软肋”。家风建设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必须常抓不懈,对此,广大官员还应有更深刻的认识。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株洲市纪委监委等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