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二审 加大损害流域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日期:10-13

原标题: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二审加大损害流域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13日)将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稿强调了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内容,并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二次审议稿为更充分地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加了“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容。

二次审议稿建立健全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科学统筹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针对长江源头保护、防洪、发挥黄金水道作用等问题增加了相关规定:一是国家对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实行严格保护,设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二是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库、堤防、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等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提高防御水旱灾害的整体能力。三是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建设,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反映突出的违法行为,二次审议稿加大了处罚力度:一是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违反岸线管理、生态环境准入、水生生物保护、总磷污染控制、危化品运输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增加处罚方式,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增加规定:违法国家规定造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和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依法赔偿损失和费用。此外,二次审议稿在渔业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违反禁捕规定的行为也加重了处罚。(总台央视记者王晨)

责任编辑:杨杰 SN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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