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低风险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实行“零审批”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张熙宇)海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优化电力接入实施试行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试行时间1年。
据悉,《办法》适用于全省电力用户新报装、增加容量的电力接入工作。《办法》旨在降低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以及简化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流程。明确采用低电压等级供电的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6天;采用低电压等级供电的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0天;采用高电压等级单电源供电的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45天。同时,为支持全省小微企业降低办电成本,在距离接电点500米范围内,海口、三亚地区用电报装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其他市县用电报装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实行低电压等级接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客户用地规划红线。
《办法》指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零审批”,其他电力工程施工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模式,总时间不超过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