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推行医保总额付费管理

日期:10-05
医保

原标题:我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推行医保总额付费管理

9月30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日前,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循序渐进、保障基本、健全机制、激励约束、协同高效的原则,在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和8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县中,先行先试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后逐步推广。

据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负责人介绍,到2021年,试点地区将全面推行医保总额付费,协同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确保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体系基本形成,基金支出增长控制在10%以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和门急诊人次有所增加“,两病”用药得到有效保障。据了解,医保总额付费以“有效控费”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每年年初,同级医保部门对县域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内发生的医保基金支出,事先核定总额预算额度,打包给各医共体,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保部门按月核拨基金,年终清算。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考虑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及运行风险,先按县域内基金收入预算的10%计算,建立基金风险调剂金,用于全省统筹使用。再综合考虑县域内上年基金收支情况,全省重大政策调整和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由同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医共体及其他医药机构,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医共体下一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

医共体总额预算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门诊、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两病”用药、本省特药政策及零售药店刷卡购药等费用。总额预算不包括兑现医疗救助政策所需资金。(李雪萌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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