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对市审计局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日期:10-04
巡察湘潭

原标题:湘潭:对市审计局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日前,十二届湘潭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卫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参加本轮巡察的巡察组成员进行授权,并宣布了十二届湘潭市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根据湘潭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医疗保障局、市委保密办、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扶贫办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近年来,湘潭市委巡察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实现了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十二届湘潭市委已先后开展十轮巡察,共对85个市管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18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对9个村(社区)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对9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1个国有企业和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对脱贫攻坚“回头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全覆盖”率已完成89.5%。在本轮巡察11家单位后,将提前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

胡卫兵强调,要聚焦职责使命,巡察监督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进行,聚焦各级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开展,决不能发散、偏离,做到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树木看森林;要抓住主要矛盾,巡察组要自觉担负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职能责任,突出“三个聚焦”,紧盯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紧盯政治生态突出问题,紧盯领导干部亲属是否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符合实际,反映问题的程度一定要精准,对问题的定性特别是违规点一定要有政策依据,问题指向的责任一定要准确,针对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精准,做到全面客观分析问题,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把握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抓好底稿制度和沟通机制的落实;要提升监督实效,实现上下联动制度化,监督效果最大化,整改落实常态化。(湘潭市委巡察办李丹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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