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检察院会签意见助推河(湖)长制有效落实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日前,山东省检察院与该省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推动全省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河(湖)长制相关责任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慢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逾期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将有关情况抄送至同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对于涉河湖的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依法提起诉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