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中4人受处分;临汾曝光5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来源:山西发布
晋中市
近日,晋中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平遥县住建局特许办主任梁长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梁长伟在为某公司办理加气站经营许可证过程中,以工作需要为由,违规借用该公司车辆,并由该公司承担相关费用。2020年5月,梁长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钱款。
2.介休市公安局一级警督侯怀国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侯怀国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和香烟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蔬菜、猪肉等食材,供本单位食堂使用。2020年6月,侯怀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焕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刘焕成担任昔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于2014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等,共计5.7万余元。2020年4月,刘焕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太谷区侯城乡企业办负责人郭凤生作风漂浮、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4月,郭凤生在对散乱污企业和环保问题排查过程中,工作作风漂浮,仅进行了日常报表的填报,未按规定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对辖区内发生的非法建设土炼油厂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查处,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郭凤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汾市
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原科长靳红岗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10年10月至2019年7月,靳红岗担任临汾市规划局工程规划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多次收受财物,价值共计74万余元。此外,靳红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靳红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临汾市襄汾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杰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杨明杰担任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襄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及许可证延续、组织“三合一”方案评审论证、组织储量报告评审、复工复产验收等过程中,先后收受14家矿山企业、1家矿山开发事务所钱款共计37万余元。2020年9月,杨明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临汾市古县林业局稽查队原副队长贾一伟违规收受香烟问题。2020年5月,贾一伟在带队执法检查期间,以缺少木材运输许可证为由,扣押一辆运输木材的半挂车辆,在货主魏某提供相关手续后,贾一伟又以材料不规范为由,继续扣押车辆,在货主送其25条香烟后,将车辆予以放行。另外,贾一伟在带队检查倾倒煤矸石侵占林地期间,违规收受车主高某赠送的9条香烟。贾一伟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34条,价值共计7800余元。2020年6月,贾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临汾市大宁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冯杰等人索要红包问题。2020年8月,冯杰安排对辖区道路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并检测路面质量。检查前,冯杰要求被检查道路涉及的3个项目部准备红包。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每人收受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红包。其中,冯杰收受2000元。2020年8月,冯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临汾市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赵文庆在办理群众审批事项中不作为问题。2020年4月14日、17日,孙某先后两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补办医疗许可证,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赵文庆以职能划转、不能加盖该局公章为由未予办理。4月21日上午,孙某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证,赵文庆又以申请需要领导签字为借口,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当日下午孙某再次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证,赵文庆与孙某发生争吵并无故脱岗,办证依然未果。2020年4月,赵文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曹秀,对窗口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张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