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谭母案”凶手被重判6年 拒绝追剧式围观庭审

日期:09-19

原标题:马上评|“谭母案”凶手被重判6年:拒绝追剧式围观庭审

公众关注的明星谭松韵母亲被撞致死的交通肇事案有了一审结果,肇事者得到了从重的处罚,法院也以严肃的判决,深刻教育了之前“带节奏”的自媒体:法庭审判是严肃的事情,不是追剧吐槽。

9月19日,湖南省叙永县法院宣判: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谭家920048.88元,其他受害者也均判了赔偿。

应当注意到,6年的刑期,已经是属于交通肇事罪刑期第2档3~7年的“中高位”,可以说,这是一个实打实的从重判决,因为马明弘所犯罪行不止于交通肇事本身,还有该罪第2档刑期里的“逃逸以及其他恶劣情节”,法院一点都没有姑息纵容。

马明弘在2018年12月31日晚上在喝了两场酒之后,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致一死两伤(死者为明星谭松韵的母亲),甚至还有弃车、拒不赔偿、拒不悔罪,被判处了一个从重的6年刑期是罪有应得。

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也特别强调,虽然马明弘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肇事后逃逸,“1月2日才到侦查机关投案,致使侦查机关不能检测其肇事时的乙醇含量,到案后对有关细节的供述与客观事实不符”,悔罪态度较差,其未积极赔偿受害人、具有犯罪前科,最终决定对他“从重处罚”。

本案的庭审长达9个小时,网络直播达到了千万级流量,这种司法阳光化的进步却被一些自媒体故意带的节奏、做了歪曲。比如,有的将案件概括成“现在被告的监控、行车记录仪、毒检物证都没了,整个证据链统一销毁”。有的无端造谣:审判长讽刺谭松韵说“你反正除了长得好看,也没什么其他作用”。有人根据被告人在法庭上不端正坐姿的截屏,就脑补出“整个法庭,已经被我爹操纵”,用被告人父亲是县文联原副主席的身份大作文章。

9月2日,@微博管理员宣布,“谭松韵后援团”的官方微博,发布有悖事实煽动情绪的内容,扰乱社区秩序,鉴于其随后主动删除了有关内容并作了声明,从轻处罚禁言三个月。

从一审判决来看,肇事者得到了依法的重判,本案的法定量刑区间就在3~7年间,如今从重判了6年,法院不可能为了迎合谭松韵粉丝的诉求就去“突破法律”。

谭松韵的粉丝团,围观网友,以及自媒体也应该懂得自己的本分,要做合格的法治社会的公民:严肃围观,拒绝起哄。

中国的法庭文化并不浓厚,很多普通人对于法庭的程序,对于法官的法庭指挥权,以及法庭辩论、举证、质证的流程不够了解。有人一带节奏,就认为是“法官不让原告说话”“被告人牛气冲天”。法院是说理的地方,既要让原告说话,也要让“坏人”说话,本案当中被告人拒不悔罪,态度恶劣,并不说明他“搞定了法庭”,而是说他将承担受到重判的结果。一些证人在时隔一年之后,对于一些具体提问表达“记不清”,这并不是为被告人打掩护,是据实回答,这体现了法治的严肃性,何况这些证据之前已经通过相关的物证、笔录做了固定,并不影响定罪。

庭审网络直播,不应该被一些自媒体拿来做营销的道具,把长达9个小时庭审当中的只言片语,混淆是非,操纵舆论,这就把严谨的网络直播审判变成了“网络审判”。谭松韵母亲的交通肇事案应该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网民要有正义感,还应该学会怎么合格地围观庭审。

澎湃首席评论员沈彬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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