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需规范管理记者蓝业佐摄
“要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广告载体,对户外广告管理作出前瞻性规定。”“建议根据城市功能区划,对商业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的户外广告管理,作出不同规定。”
9月17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3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就《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立法专家、人大代表、市直部门、相关镇街(园区)及广告行业企业和小区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围绕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条例的框架、条款等方面内容,各抒己见,积极建言。
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和户外广告行业迅速发展,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的问题与不足渐渐暴露。
为推动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我市计划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主体的职权职责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市政府委托市城管局起草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在今年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目前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负责人表示,推动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推动东莞城市品质提升的实际需求。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已依法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刊登在《东莞日报》和东莞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是为了落实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接下来,工委对该条例进行初审后,还将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集思广益推动条例完善
在连日来举办的三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条例的修改完善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记者留意到,大家对该条例的制定工作表示支持,认为这项工作契合我市发展实际,同时有助于我市公共安全水平提升。座谈中,大家还结合个人及单位工作实际,对该条例如何修改完善提出了真知灼见。
比如,塘厦镇党委委员朱仲平座谈期间表示,从镇有关部门在防汛等工作中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来看,户外广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问题较多,推动我市户外广告牌规范管理刻不容缓。希望要加快条例立法工作,对各类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提出细化意见,为今后能实现规范管理奠定好的基础。
“建议无论大型设施与招牌还是中小型广告的安装,都应该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备案与许可时也必须有安全规范、安全管理的具体管理要求。另外,建议法律责任部分要根据违法期限、可能导致的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程度等因素,对责任后果进行梳理和细化。”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科长王接胜结合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能,从安全方面对条例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除了关注公共安全、建言户外广告牌加“安全锁”外,与会人员还就如何明确监管责任、如何提高户外广告审批效率等内容积极发声,为推动该条例修改完善献智出力。(记者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