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部:“隔空”猥亵蔓延,零容忍抓捕性侵未成年人嫌犯
今年以来,各地公安先后破获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万余起。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永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特别是对非法侵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及时抓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万余起。
据介绍,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试点、推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的做法,即公安机关接报相关案件后,公安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同步到场,同时协同妇联、卫生健康、司法、医疗机构等单位参与,由专业人员一次完成诉讼阶段的全部取证工作,并同步开展儿童心理创伤评估与治疗、身体康复、家庭功能辅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协助儿童(及家庭)恢复身心健康,“既保证了受害人陈述的完整性,便于公安、检察机关固定有关证据,又避免了受害人在反复接受询问和取证的过程中遭受心理上的二次伤害。”王永明透露,目前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已建立“一站式取证”试点办案区近500个。
与此同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强化对一线公安民警“儿童视角”的培养,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持高度警觉和敏感,有效提高对儿童证言的提取和审查能力。
王永明提醒,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他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完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切实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有关工作要求,全力防范此类犯罪发生。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