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 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附网上报名流程)

日期:09-17
全日制录取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原标题:重磅发布||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附网上报名流程)

来源:福州大学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规模,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分专业数据可参考《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据统计》。

(范欣辰摄)

(范欣辰摄)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今年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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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号、福大财[2018]8号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蓝苗摄)

(蓝苗摄)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复试时有加试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李南竹摄)

(李南竹摄)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推免接收情况将在本项工作结束后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最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供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国家文件要求,我校该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这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招生总数的50%,招收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下达计划执行,我校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请考生报考前先查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1年遴选“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采取以下办法:若同一省(区)内上线考生超过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则按所有考生初试成绩的相对偏差值排序,并按照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1:1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其中,相对偏差值=(上线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结果。第一轮复试若有不合格的,则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以此类推。若国家当年度该计划有关文件精神有变动,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范欣辰摄)

(范欣辰摄)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专区查询。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在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敬请关注。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1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核验。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陈靖摄)

(陈靖摄)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1.我校共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厦门集美、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其中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办学地点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泉州晋江校区;石油化工学院研一学生安排在泉港校区完成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和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的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具体校区将在明年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决定。

2.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于2019年6月在晋江校区成立,学院设置5个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系、先进材料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和工程管理系。学院面向先进制造业,整合多个优势专业方向,打破学科壁垒,探索在新工科背景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2021年学院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物流工程等8个专业方向上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积极引入政府、研发机构、企业、行业等各方资源,组建多学科导师团队和创新实践平台,推进政、校、企战略协同,建立与政府、企业、行业紧密的实质性合作培养机制,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积极探索我校具有晋江特色的交叉融合型、创新融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在福州大学晋江校区。

3.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目前在福州和泉州两地的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等三个校区办学,该学院招收的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将在泉港校区完成课程学习,之后会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和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的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挂靠在该院的中国福建化学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清源创新实验室)将为入驻的研究生在泉港校区学习和工作期间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

4.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福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200人)。

其中招生专业为: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以上四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方向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工方向挂靠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挂靠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资源与环境(085700,挂靠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

具体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还将在官网中做详细介绍,链接如下:

http://www.fjirsm.cas.cn/yjsjy/zsxx/202009/t20200903_5686033.html

考生报名时若有意报考此类别的,请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有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由海西院按照第一志愿上线生单独划线,复试形式另行通知,其他报考福州大学相关专业但未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不作为联合招收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

5.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助学金。

6.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并做好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8.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9.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11.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欲购买参考书,请于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12.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3.本内容若与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14.请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官微和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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