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切实守好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

日期:09-16
本溪市

原标题:本溪市明山区: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守好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

“你街道社区低保员张某履职不力的违纪案主体身份材料不全,案卷中未见张某的入党志愿书,请你们按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进行整改。”近日,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正严格对照《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暂行)》开展案件质量互评。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区纪委监委参照《省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建立“三个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的意见》和《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暂行)》等相关标准规范,并紧密结合本地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明确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其内容涵盖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案件办理全流程,规定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进一步细化评查内容及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除明确标准外,区纪委监委还创新了评查方式,一改往日由各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审查调查室自查,再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复查的方式,充分利用明山区纪检监察协作区这一平台,以协作区为单位开展交叉互评。这不仅有效解决了自查不精准、整改印象不深刻等问题,而且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开辟了新途径。在协作区互评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全程参与,根据案件办理不同阶段的工作规定要求,明确评查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必备要素、重要文书,对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全流程指导。

同时,在做好案件评查工作的基础上,明山区纪委监委还注重与“乡案县审”工作相结合,通过办案部门对所办案件的自评、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的评查以及区纪委常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总体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案件办理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把好审理质量关的一道重要防线,不仅是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而且是一种保护。通过协作区案件交叉互评,在增强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区纪委常委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好方法,针对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规范建立常态化的日常检查和评查机制,推动基层案件办理质量高水平发展。”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对1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重点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对各办案部门自评出的案卷进行综合评查、分析总结,最终选出较好案件3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违纪案件2件。

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台风“红霞”防御工作 中科院:把美国“卡脖子”的清单变成科研任务清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