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阳:“一库两组”模式为基层案件质量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凤阳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审理方式,优化审理结构,探索建立“审理人才库+内审小组”模式,大幅度提升了基层案件质量,杜绝了“先定后审”、“未审即定”、“查审不分”等问题的发生。
成立1个人才库,筑牢后盾
“审理人才库为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业务素质过硬的审理人员,我们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库效能,定期安排人才库成员参与案件审理相关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针对审理人才紧缺、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县纪委监委明确审理人才库选人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具有扎实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财税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遴选入库,实施动态管理。首批人才库成员有53人,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对“人才库”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分期分批组织审理业务培训,同时安排跟班学习、随案见习,确保人才库成员在实践中尽快进入角色。
组建2个内审组,守好防线
“乡镇案件内审小组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内审小组的成立,切实解决了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审理人员不足和查审“一锅煮”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审理专题会上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分别成立乡镇纪委内审小组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内审小组。两个内审小组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内审工作,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要求履行内部审核把关职能,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理,守住案件质量的第一道防线。两个内审小组成立以来,共审理案件20余件,找出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等方面的问题30余个。
此外,县纪委监委每半年从内审小组人员中抽调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取查阅案件卷宗、现场提问交流、即时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体检”,深入查找问题。对于评查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答疑解惑并提出规范性要求。(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