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副省长、省公安厅长胡明朗,赴任重庆
据《重庆日报》报道,9月11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动员大会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重庆新闻联播》电视画面显示,胡明朗参加会议,与重庆市副市长李波并列坐在一起。
重庆新闻联播画面
该消息显示,陕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明朗,已赴重庆市工作。
据公开简历,胡明朗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曾在广西、公安部任职,2017年调任陕西省公安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2018年1月任副省长。
资料图
胡明朗在公安系统工作三十多年。他1985年成为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历经多个基层岗位,2001年底调任河池市,次年任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重返柳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2008年12月晋升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明确为副厅级,2010年初任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胡明朗调任广西首府南宁,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次年1月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4年12月,胡明朗调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2016年11月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八个月后再次赴任地方,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次年1月任副省长,至此次赴任重庆。
2018年10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胡明朗的讲话文章《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才能获得不竭动力》。
他在讲话中说,鱼儿离不开水,人民公安离不开人民,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必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解决群众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比如,人民群众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我们公安就要上;人民群众遭受电信诈骗,我们公安就要上;人民群众遇到环境、食品、药品犯罪,我们公安就要上。
此前今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明朗简历
胡明朗,男,汉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1985.01—1985.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艺美术厂工人;
1985.07—1997.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其间:1996.08—1999.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7—2001.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其间:2000.07—2000.09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全区公安系统县市〈区〉副局长、副政委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1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2.10—2002.12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
2002.12—2003.09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3.02—2003.04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全国新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学习);
2003.09—2005.0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5.03—2005.06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
2005.06—2006.07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
2006.07—2008.1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5.09—2007.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学专业学习);
2008.12—2010.0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
2010.01—201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1—2014.0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1—2014.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12—2016.11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6.11—2017.07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2017.07—2017.10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10—2018.01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兼);
2018.01—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新京报记者许腾飞
责任编辑: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