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刑拘穿“囚服”炸街者,也别放过假制服制售链条
▲资料视频截图
9月8日,西安本地微信群内流传着一张照片:两名骑摩托车者身穿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在西安市电视塔旁的公路上炸街,囚服上还有“0813”、“0811”的编号。这引发部分网民“犯人越狱”的担忧。
对此,西安警方回应称:经调查,视频中身着“囚服”的两人通过某网店定制并购买了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随后身着所购“囚服”骑行于市内。两人对出于好奇、标新立异的心理而做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有多家网店在售此类真实囚服,并有网店提供“免费印字”服务,销量最高者月售60余件,但注明了是“演出服”。
光天化日之下,穿着“囚服”炸街,难免给人囚犯“逃出来了”的既视感,加剧许多人的不安全感。到头来,两人的结局被网友调侃“这下如愿了”,也算是咎由自取。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该事件社会影响“恶劣”,对应的作案动机却很轻佻——两人只是出于好奇、标新立异心理,才从网上购买“囚服”骑摩托炸街。不得不说,这样的标新立异有些以耻为荣——思维和三观稍微正常些的人,都不会穿囚服满大街炫耀。这样拿丑恶当卖点,还炸街扰民,就该被依法惩处。
刑拘了穿“囚服”炸街者,也不能放过背后的假制服制售链条——某种程度上,此事相当于一记举报,将网上的假制服制售链条给暴露了出来。
“无论是生产和销售,都涉嫌违法。”昨日,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姜万鹏律师介绍,囚服、拘留服,属于国家专管专用制服。相关法律对于穿着此类服装的人有明确规定。并且此类服装应该由专门的厂家生产,其他厂家不得仿冒,更不允许对外销售。
囚服是劳动改造机关统一为服刑犯人配制的衣服。在法律上,无论囚服还是拘留服,都属于国家专管专用制服,只能由专门厂家生产,其他厂家不得仿冒,更不允许对外销售。就在前些年“柯震东同款”囚服网上热卖之时,就有些法律人士对此进行普法。
但就眼下看,这类假制服制售链条并未消失。买卖囚服的还只是少数。这些年来,各种假制服满天飞,时常有人假冒民警、假冒部队军官招摇撞骗,那些制售假制服团伙都脱离不了干系。
制假售假行业向来顽固,假制服生产销售链条也是这样,一方面已实现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有时还假到难辨真假;另一方面利润不低。
鉴于此,查处不宜只打穿假制服的“作案”者,更应深挖到制售产业链条这个层面。眼下很有必要将其纳入治理射程,而平台方也因给假制服网上买卖喊“咔”。
基于假制服之危害,尤其是穿假制服的迷惑性大,容易让人上当受骗,还有必要进行源头治理:没有生产和销售,就买不到假制服。所以抓住假制服制售链条的上游问题尤显关键。
说到底,网购囚服骑摩托炸街,该依法惩处;假制服黑产则可能涉违法,也不可纵容。买卖双方一个也不能放过。
□李万友(职员)
编辑胡博阳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