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超执法成了一门“生意”?
马涤明
据《成都商报》9月8日报道,因车辆超重,河南安阳市内黄县司机刘某某的货车被濮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扣留两个多月。其间,刘某某先是被告知对其所有处罚全部按照顶额处理,后在“同行”指点下,他多次向相关工作人员“塞现金”,最终罚款骤降6万多元,货车被允许取回。濮阳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对上述事件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如此执法,让人费解。执法是没有标准的吗?想罚多少就罚多少?如果某些执法人员罚款的目的不是惩治违法、减少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而是借执法之名、利用执法权中饱私囊,并以“重罚”相要挟让执法对象就范,这还能叫执法吗?
让人遗憾的是,上述做法在当地似乎不是个案,有司机称,除了“塞现金”后罚款额会骤降、车辆被放行之外,还存在诸如“一些车辆虽然超载严重但靠着与执法人员有交情,无须扣车罚款”等情况,也就是说执法依然是因人而异。这些情况属实吗?这不仅涉及执法人员的清白,更关乎相关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人们期待着相关部门的权威调查结论。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执法在基层一些地方沦为寻租的工具,甚至由此催生了“代办罚款”的“黄牛中介”,“黄牛代办、罚款减半”。不仅其中的执法腐败乱象让人无法接受,一些以“收钱”为目的的“严厉执法”更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上述报道涉及的地方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
据报道,1个多月前当地一些司机便已联名向当地监委举报相关情况,并且提供了相关图片和视频,但一直不见下文。面对记者追问调查进展,相关人员的回答是“不便告知”。面对举报线索,相关部门的反馈、调查难道不该更积极、及时和高效一些吗?
把权力当成工具,把执法行为做成生意、做成交易,这样的情况在一个法治社会本是不该发生的。相关地方和部门应该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