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出台“禁酒令”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

日期:09-09
纪检监察

原标题:施甸:出台“禁酒令”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公务活动期间不得饮酒,工作日期间不得饮酒……”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制定《施甸县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主动带头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和政治生态。

“禁酒令”出台后,该县纪监委通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对“禁酒令”进行全方位、高频次的宣传,赢得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支持和点赞。

“‘禁酒令’出台后,干部们下乡出差过程中浪费在饭桌酒桌上的时间少了,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具体工作上,同时也能保护干部身体健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杨烜说道。

“‘禁酒令’出台后,一顿饭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不用陪酒,也有时间陪家人,学习充电的时间也更多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杨加富一脸轻松。

“以前接待不喝酒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总要喝上几杯才能表达尊敬、重视,现在有了这份‘禁酒令’,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了,大家都知道执行公务期间不得饮酒。”摆榔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苏德金说道。

“现在吃饭不再为吃饭上不上酒而忐忑,也不用再为不喝酒的事反复解释,大家都知道我们出台了禁酒的规定。”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张培岚如是说。

与此同时,为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出击,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牵头,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测等方式,对全系统内干部职工严禁工作日饮酒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认真排查违规饮酒问题线索,杜绝顶风违纪现象的发生。

“‘禁酒令’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行为约束,又是正风肃纪的一项举措,更是对干部身体健康的保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确保‘禁酒令’落实到位,让违规喝酒者无处‘遁身’。”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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