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江门要求全部共享电动自行车限期回收,官方介绍政策背景
近期,广东江门宣布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并督促各相关企业悉数回收,这一决策引发市民对于短距离出行的担忧。
9月8日,江门市政府网站刊文介绍了该市限期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政策背景等内容。
据江门市交通运输部门介绍,为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营造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粤市监〔2019〕37号)提出的“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江门市交通、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于今年5月与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了联席座谈会议,督促各相关企业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并于近期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清退行动。
共享电动自行车退市后,江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公共交通服务,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官方称,为给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便利,江门市一直以来鼓励、规范发展共享单车。2019年10月,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统筹发展共享单车行业,持续开展自行车停车位施划、文明骑行共享单车宣传引导等工作。同时,不断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共优化调整和新增公交线路10条,推出125条差异化定制公交线路,开通定制公交助学专线,升级改造公交候车亭,公交电动化率达到100%,致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舒适的公交出行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民的出行需求继续优化完善公交线路,重点配合珠西枢纽江门站和工业园区、新学校、新医院的启用,同步配套接驳公交线路,满足市民就医、上学、商务出行等需要。
《江门日报》9月4日报道提到,近期,不少市民发现,交警和城管部门在路面上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大规模的检查,并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约5万辆,基本覆盖全市范围。
报道称,从国家到地方均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其中,2019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三部门意见”),提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意见。
2019年4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发布《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广东省三部门通知”)明确提出“落实国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求。
报道提到,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意见和广东省三部门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结合珠三角周边城市的管理经验,江门市作出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决定,并组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入该市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联合治理,以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另据南方新闻网报道,近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限期回收存量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街兔,青桔)、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中山短途使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等相关企业,需于9月2日前主动回收江门市目前已投放的全部共享电动自行车,并不再继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前在江门市运营的几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均已开始车辆回收工作,且上线App弹窗对用户告知暂停运营通知,开通退费通道。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