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将评出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9月4日起,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开展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以此培育新增长点和消费新动能,改善城市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根据申报条件,步行街应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商业中心,与核心商圈、城市中心广场、中央商务区等协调发展,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功能齐全,业态丰富,国内外品牌集聚;规划科学,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注重商业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商业氛围浓厚,经济效益好。
按照申报程序,由步行街管理机构对照《山西省级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进行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或者得分在70分以上,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后可达到80分以上的步行街,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地的市商务局提出申请。
省商务厅对获得省级步行街的单位进行授牌,视情给予政策支持,授牌有效期3年。(翟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