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新:多举措擦亮“探头”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请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同志到第三纪检监察室,共同分析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并着手开展初核。”近日,阜新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市委巡察组第十一轮巡察反馈之际,与所联系的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整合力量、捆绑办案,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是阜新市纪委监委深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室组联动、协作办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以来,阜新市纪委监委按照改革部署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通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现对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有效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优化组合,统筹人员聚合力
阜新市纪委监委探索“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模式,建立室组工作会商、联查督导、联合审查调查等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碰头会,对典型案件进行案件剖析,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督促指导所联系派驻机构做好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抓两头带中间等方式,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有计划安排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到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以案代训”,通过实战提高能力,凝聚合力。结合单位性质、行业特点等实际,把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成5个协作组,对口联系纪检监察一至五室,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有效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各派驻(派出)机构对日常监督、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专项行动进展等工作情况经常性向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及分管副书记汇报,对重大复杂案件、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协调顺畅、有效指导。
“整合以后,我们第三纪检监察室与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力量捆绑,统一线索,统一办案,统一行动,根据线索的难易程度和性质,调配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初核,根据具体初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再进行调整部署。这种协作联动、整合力量、捆绑办案的新型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人员高度融合的优势,办案数量质量明显提高,真是拳头攥紧才更有力啊!”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在谈到工作经验时这样说道。
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提质量
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阜新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工作机制和《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明确监督内容、探索监督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具体工作要求等方面入手,选派1-2名工作人员进驻综合监督单位,驻点时间为1-2个月,灵活有效采取列席会议、抽查检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驻点监督工作,使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形成工作互动、信息互通、联合协同的工作局面。
“纪检监察组在我们单位一个多月的‘蹲点’,为我们‘体检’出不少毛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了‘探头’的作用。”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在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开展驻点监督时深有感触地说。
通过与监督单位“零距离”接触,做好“贴身”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市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派驻机构督促驻在单位及时、如实报送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以及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的问题线索,不断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切实推动派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促规范
阜新市纪委监委通过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各派驻机构坚持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半年工作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制定《市纪委监委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要求各派驻机构对领导批办、上级交办、派驻机构自行查办的重大案件、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等督查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审核把关,定期通报。制定印发《阜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度考核(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派驻机构按要求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等次建议表》报送到委机关组织部,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派驻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