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供销联社原党组副书记王桂芝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日消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桂芝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商注册、工程承揽、资金结算、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王桂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桂芝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桂芝简历
王桂芝,女,汉族,1960年1月生,黑龙江讷河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7.08—1979.09讷河县通南镇兴隆中学教师
1979.09—1981.09海伦农机校农机专业学生
1981.09—1988.11讷河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师
1988.11—1994.01讷河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副校长
1994.01—1996.01讷河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
1996.01—1999.01讷河市计委副主任、马铃薯产业开发办主任
1999.01—1999.04讷河市妇联主席
1999.04—2000.11讷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1—2000.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11—2002.11讷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11—2003.08讷河市委副书记
2003.08—2006.04讷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4—2006.11讷河市委书记
2006.11—2009.12鹤岗市副市长
2009.12—2012.01绥化市副市长
2012.01—2016.04绥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04—2019.12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2019.12免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