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浑南区:做足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再出发
来源: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
“因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力受警告处分以来,虽然能够正确对待处分,积极改正错误,但内心还是存在不安与压力,感谢组织对我进行帮助教育和定期回访,给我思想上解压,让我重塑信念和形象……”这是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受到处分的李相街道主任李明开展谈心谈话时的一幕,也是浑南区纪委监委开展被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年初以来,浑南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有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6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区直部门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回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实落细教育和帮扶措施。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情况反馈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辽宁省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要求,浑南区纪委监委认真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立足解决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一惩了之”“一处了之”等问题,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重树信心再出发。
“我们聚焦抓好跟踪了解、关心帮助和综合评价三个环节,通过建立跟踪落实、帮助联系人、回访等制度,了解掌握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把教育转化和激励鼓劲有效融合,真正将帮助工作做到被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心坎上’。”浑南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周蓉蓉说道。
浑南区纪委监委坚持“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警示、回访效果,把严管与厚爱带到每一位被处分人员的身边,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出发。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已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99人次。
除了定期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谈心,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实现转化,区纪委监委还做好帮助台账,在处分期结束后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目前全区受党纪政务处分的65名党员干部“一人一册”,每名党员干部所犯错误、受处分种类、回访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跟踪回访情况都详细记录在案。
浑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受处分的干部决不能一处了之,不闻不问,对受处分党员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实现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