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轻微财损事故可远程快速处理
8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消息: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拍照挪车、撤离现场,避免交通拥堵是第一要务。各保险公司不会因事故车辆驶离第一现场拒绝理赔,事故当事人不必担心。
小事故,大拥堵
截至今年8月27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77.7万辆。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据统计,今年7月1日以来,城区日均发生各类交通事故500余起。其中,轻微财产损失事故占到90%以上,“小事故”造成“大拥堵”的情况经常发生。
今年6月10日起,在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推行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措施实施两个多月来,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共受理符合快速撤离条件的交通事故3809起。其中,事故双方自主挪离988起,接警员引导挪离2821起,处罚未及时撤离事故现场违法行为88起。
“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1.3分钟缩短至7.8分钟,减少31%。”交警支队支队长秦书伟介绍,经测算,高峰时段因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的拥堵减少约27%,可以说,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快速撤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哪些事故,快处快赔?
为稳妥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交警部门分阶段、分步骤推行:2020年9月1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交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9月10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9月15日起,在目前交通事故快处范围内,包括:滨河东西路、中环路、龙城大街、建设南北路、太榆路,试点交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10月1日起,在城区所有道路推行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在相应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应自行拍照取证后迅速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使用“交管12123”手机 APP或“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事故处理”小程序进行事故快速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小事故、两车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快拍照、速撤离、上网办、保险赔”。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的,交管部门将视情况依法对当事双方进行处罚。
有争议,怎么办?
在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交警将全程盯办事故处理进展,随时电话跟进指导操作。如出现事故线上定责不成功、现场撤离后当事双方发生争议或新发现人员伤亡情形的,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民警进行处置。远程定责后,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事故复核。远程定责后,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由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通过在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力争实现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路5分钟、其他道路10分钟撤离现场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事故现场快速撤离、事故责任网上认定、车辆损失线上理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