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事故今后可网上处理!太原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9月1日起试行
来源:山西发布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彻底解决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不高、群众不满意问题,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优化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简化处理流程和手续,通过在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力争实现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路5分钟、其他道路10分钟撤离现场的工作目标。
为稳妥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决定:
2020年9月1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2020年9月10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2020年9月15日起,在目前交通事故快处范围内(包括:滨河东西路、中环路、龙城大街、建设南北路、太榆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2020年10月1日起,在城区所有道路推行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在相应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应自行拍照取证后迅速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事故处理”小程序进行事故快速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小事故、两车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快拍照、速撤离、上网办、保险赔”。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况依法对当事双方进行处罚。
在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交通民警将全程盯办事故处理进展,随时电话跟进指导操作。如出现事故线上定责不成功、现场撤离后当事双方发生争议或新发现人员伤亡情形的,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民警进行处置。
远程定责后,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事故复核。
远程定责后,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由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来源|山西太原交警
编辑|张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