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释新闻|国家能源局、林草局为何成为首批被环保督察的部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的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负责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澎湃新闻关注到,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在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的同时,首次把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首批纳入督察试点的部门为何是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
8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发布会上对此回应称,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根据《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进行的。
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聚焦三方面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二是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的情况;三是落实“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情况。
刘友宾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部门的督察也不例外。但考虑到部门的特殊性,在督察方式上做了针对性的调整,特别是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
“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这两个部门开展首批督察试点是经过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的,这两个部门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刘友宾说,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试点不仅有利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的作用。
刘友宾在会上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好后续的部门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