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政法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机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执法司法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8月26日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上,对于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提出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包括加强当事人及其律师监督制度建设,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制度建设;健全主动通报媒体、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机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等。
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执法司法权的行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执法司法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
会议指出,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高。要聚焦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新需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评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会议指出,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主动把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具体来看,要加强当事人及其律师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
要健全检察机关听证审查制度。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健全减刑、假释等案件信息及时向在押服刑犯人及其家属公开的制度机制。完善当事人案件回访、问题反映及满意度评价等机制。
建立健全主动通报媒体、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机制
会议强调,要加强群众监督制度建设。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庭审程序、评议规则,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案件范围、程序和权利。
还要拓宽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规范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让人民群众更多更有效地参与、监督和评判执法司法工作。
这次会议对舆论监督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案件舆情监测与管理监督联动机制,及时推送网络热点案事件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法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主动通报媒体、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机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白爽校对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