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日期:08-27

原标题:河南:对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余嘉熙通讯员董君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今年9月1日起,全省涉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管辖依托独立于地方管理的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实施。

据介绍,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范围以河南省高院印发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案由)范围(试行)》为基础进行确定,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通过集中管辖,能够整合审判力量,使法官能进行更深入的专业化研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郑铁两级法院是一套独立的法院系统,是脱离地方的专业法院,可以有效防止地方干扰,实现司法公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荆伟说。

“省内黄河流域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应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式接收诉讼材料,集中管辖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并尽可能采取网上送达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积极采取巡回审判、网络审判等方式审理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王韶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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