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猜忌女友一男子泄愤杀路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日期:08-26

原标题:因猜忌女友一男子泄愤杀路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因猜忌女友见前男友,男子甘某在重庆某小区车库内杀死一名路人,后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案件曾于7月7日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新京报记者25日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8月24日上午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二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7月31日,甘某因怀疑女友见前男友而心生不满,通过手机定位来到“翠堤春晓”小区车库。后因联系女友时,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甘某情绪激动,扬言伤害女友家人,并在小区随机杀人。

判决文书显示,事发时,小区业主黄女士正在车库从汽车后备厢内取东西,甘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上前。在黄女士往车库出口方向逃跑时,甘某追上将其杀死。

一审法院认为,甘某因自身感情因素在公共场合泄愤杀人、滥杀无辜,情节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甘某死刑,赔偿黄女士家属丧葬等费用10万余元。

7月7日,案件二审开庭,黄女士丈夫苟先生作为受害者家属旁听。苟先生介绍,甘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并要求做精神鉴定。庭审中,检方提交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甘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此外,检方认为一审判决准确,量刑恰当,要求法院维持原判。

“我问了重庆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告诉我,现在重庆高院二审的判决书要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再发放给家属。”苟先生对二审结果表示满意,“正义永不缺席。”

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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