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班主任专心当好中小学生“人生导师”

日期:08-25

原标题:让班主任专心当好中小学生“人生导师”

让班主任专心当好中小学生“人生导师”

▲为班主任切实减负,才能发挥其更重要的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担任学生“人生导师”的作用。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全方位展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状况,分析了影响相关学科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其中包括对班主任负担状况的调查。调查结果发现,班主任工作时间长、教学任务重、非教育教学性事务干扰大,减负愿望强烈。

早在教育部2009年发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即明确,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显然,如果班主任受非教学性事务干扰大,或者因教学任务重而疏于对班级的管理,将影响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不但不利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还会影响所带班级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减轻班主任负担,则需准确定位班主任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事实上,与科任教师不同,职责要求班主任要花时间了解学生的心理情况,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引导学生做生涯规划。可以说,一校班主任管理、建设班级的情况,将决定这所学校整体开展素质教育的情况。给班主任布置过多的教学任务,反映学校整体重视的是学科知识教育,并不重视知识教育之外的学生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等十分重要的教育。

而更糟糕的则是非教学事务缠身。非教学性事务,主要来自上级部门的考核、检查、评比以及摊派。这些任务布置到学校后,作为学校直面学生的重要管理环节以及骨干教师,班主任往往首当其冲。另外一部分,则源于因学校缺乏现代治理结构而出现的家校矛盾与冲突。

我国教育部早就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的管理与监督。但现实中,不少家委会并没有发挥作用,当学生与学校发生纠纷,没有健全的机制维权,班主任就会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由此可见,给班主任减负,减轻过重的教学任务,是明确班主任的“带班”职责,要通过班主任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推进素质教育。从这一角度说,在当前,中小学班主任并不一定要语数外学科教师担任,由体育、美术老师担任班主任,可能更适合“带班”。而家长也不能仅仅从学科知识教育角度要求班主任,不能把学校教育局限为学科知识教育。

减轻班主任的非教学性事务,则需推进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治理结构。我国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存在共同的迎接考核、评估、检查这类非教学性负担沉重的问题。去年年底,中办、国办即在相关意见中,明确要求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保留事项则实行清单管理。

与此同时,我国中小学应完善学校章程,厘清校内不同岗位、机构的权责,对于校内教育事务,应该由教师委员会负责管理;对于校内非教育事务,应该更多由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这也就提高学校的治理效率,也会减少家校矛盾、冲突,形成家校共育的办学氛围。在这样的办学氛围中,班主任才能发挥更重要的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担任学生“人生导师”的作用。

编辑:何睿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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