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助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见成效

日期:08-24

原标题:凤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助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见成效

“你镇监管人员在改造建房过程中没有按要求去现场核查,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失职……”针对扶贫资金监管问题,凤阳县纪委监委近日向大溪河镇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镇认真查找梳理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保障扶贫资金合理使用。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5月,凤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三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织密监督网,通过点问题促整改,在找差距中剖析问题根源,在抓整改上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促改作用。

立足监督职责,提出监察建议。“从一份建议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通过分析研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靶向治疗。“坚持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认真分析研判案发单位廉政建设以及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找出有关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列明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等内容,让纪检监察建议成为一份明责清单,促使其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引、辐射效应。

推动标本兼治,形成整改闭环。“监察建议并不是这边一发那边一收了事。”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该县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一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列出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账管理,加强跟踪监督,切实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

据悉,此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共向6个党委(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整改问题8个,完善相关制度2项。(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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