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集多方法律智慧嘀嗒出行与专家学者深入辨析真顺风实践之道
8月23日,“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论坛由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经济日报(集团)《经济》杂志社、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联合主办,旨在破解“科学制定成本分摊规则,严格区别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等顺风车法治建设难点,为推动国家相关部委及城市人民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提供决策支撑。
本次会议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也收获了诸多关于顺风车行业如何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的宝贵建议。来自全国政协、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徽省人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协、中国社科院、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政府官员,著名经济、法律学专家,以及全国顺风车用户委员会、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代表等共计百余人出席。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拥有私人小汽车依然是广大民众奔小康的重要标志,鼓励顺风车出行,提高私人小汽车使用效率,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优选之一。而如何正确的用法律的科学视角,来有效解决顺风车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和困境,推动顺风车行业的法治建设,让真顺风车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巨大社会价值,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顺风车行业,政府,法律界和广大车主和用户共同努力的方向。
首部顺风车联合团标年内出台
与会法律专家结合真顺风车涉罚案例,以解剖麻雀的方法深入剖析个别城市在顺风车治理过程中凸显出的法理问题和技术标准问题,呼吁各地城政府在设计顺风车规范发展制度的过程中,抓住“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这个关键,从制度上保障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撮合功能,不断优化用户体验,让合规平台做大做强做优真顺风车。破解“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个难题,改革成本分摊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的陈规,科学界定出行成本,合理制定分摊规则,综合运用成本分摊、公共福利、路权优先、社会褒扬等手段,鼓励有车人群集约通勤,绿色出行,纠正顺风车治理中乱扣滥罚、连坐处罚、以罚代管等不良现象。
会上,论坛与会专家学者联合发布了《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合肥行动计划》,从“推动城市人民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推动有关机构出台社会公认的顺风车团体标准“、”为正常的合乘行为提供法律援助“、”构筑反映时代特征的顺风车文化体系“四个维度,呼吁各方共同努力,为顺风车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构建良好的政策及法律环境,同时引导顺风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
同时,论坛宣布以霍宪丹、牛兴全、宋中杰为顾问,以刘桂明为主任的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年内将会同全国性法律研究、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机构出台首部顺风车联合团体标准。
加快落实顺风车鼓励措施
全国政协原常委、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鹤龄指出:顺风车是共享经济的产物,对顺风车立法问题,从法律制度层面来说,其意义可不是简单的顺风车,而是涉及到共享经济很多诸多的问题,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对我们国家法律体系建设和社会进步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发改委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主席王平生表示,必须迅速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新的业态、协同发展的监管机制,促进顺风车理性、安全发展与健康发展。作为新业态,目前顺风车行业的社会价值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突出表现在,其服务社会的作用,节能减排潜能和治理城市拥堵功能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比如现在各地都是把限行限购作为主要手段,而顺风车在提升通行效率方面的价值并没有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而这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认识、理解的误区,目前交通执法在规范、准确和精确性,特别是基层执法如何正确区分和细致分析顺风车和非法网约车的区别,如何在坚决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公共安全的基础上倡导绿色出行、顺风快捷出行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同;同时,自国务院【58号文】于2016年发布以来,有很多政策到目前还没落实到位,有些地方缺乏系统性规划,有的融合发展不够,没有形成人民群众便利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格局,特别是合乘车辆出行的成本上,分摊规则设置上,还有城市治理拥堵体系中的引导支持上都要进一步进行完善。”
王平生指出,为了促进顺风车健康发展、规范运营,第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共识,倡导社会有关政府在规划、发展战略、激励方面激励顺风车健康发展,要纳入未来的美丽工程。第二,加快制定和出台私人小轿车合乘的政策法规。第三,抓紧将国务院鼓励政策导向落实到更多具体措施上。
顺风车成本分摊应由市场说了算
基于顺风车“真顺路”和“低定价”这两个本质特征,嘀嗒出行联合创始人,运营副总裁李跃军分享了嘀嗒出行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真顺风”的信息匹配模式:
第一步:车主登记注册并设置常用路线;
第二步:乘客发布出行需求;
第三步:由平台进行数据运算,并将乘客需求发布并推送给顺路车主;车主在登记注册嘀嗒顺风车的第一步就必须把自己的常用路线固定下来,否则系统不会进行订单匹配。
第四步由顺路车主根据时间是否合适等信息,选择合适的同行者;
第五步双方信息匹配成功,乘客通过预付款进行合乘确认。
第六步约定具体上车地点,顺风车合乘开始。
在顺路基础上,在尊重经济人假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顺风车在定价上既要能够让有经济人属性的私家车主有意愿参与合乘;同时也要将同样是经济人属性的非法运营车辆排除在外。
李跃军表示,通过六年的实践,嘀嗒顺风车现在运行价格在每公里一元左右,比较适合实际情况,既能有效排除非法营运的黑车,又能够让双方的体验更好。从具体数据来看,在嘀嗒顺风车平台,每天有接单的活跃车主平均每天接单数是1.6单,平均每日收入是52元,平均每公里价格是1.04元。
因而,嘀嗒顺风车现在的定价体系,对于顺风车车主而言不具备可营利性,因此能够有效的防范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司机。同时,李跃军还从行程规划、接单动机和社会效应三个层面,对于真顺风车和非法营运的区别进行了系统分析。
对于顺风车出行成本如何分摊,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共享出行首席专家尹志芳也表示:成本分摊指导性的一句话是分担部分成本,因为车主成本不仅仅是燃油成本,还有时间等待成本,绕路成本以及沟通成本等,我认为根据当前国家倡导的精神,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至于分摊多少,这个部分有多大比例,应该是市场说了算的,而市场就是我们的企业和用户。
顺风车行业标准及法规应更具实操性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表示,目前全国各城市政府关于顺风车的规范性文件大概有40余部,有一些是一致内容,但也有很多差异,例如顺风车发单、运载次数等限制,还是有一些地方性差异。尤其是2018年的事件之后,法律界也进行了反思,发现各地在法律规范和监管方面存在很多不统一。
首先是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尤其是界定真顺风车和非法运营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导致执法和司法判决也很不一致,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里面大概能找到司法文书,判决方式也不太一样。第二是法律规范和监督并不统一,各地规范性文件不统一,有的是指导意见,有的是行政规范文件,从司法判决里面来看,有的法律对这个依据进行了引用,但有些对于城市人民政府立法权的规定是有一定冲突的。政府监管也缺乏一些相应手段,现在主要还是处罚,有一些地方制定了顺风车的规范性文件,有处罚的依据,但是如果没有,很多地方是以出租车或者网约车,或者是经营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
高秦伟指出,“需要反思这么几个问题。第一,目前规范性文件能不能起到鼓励并规范顺风车发展的需要和要求?第二,界定顺风车和出租车的标准是什么,非营利性怎么界定?第三,目前规范性文件中相关的限制(如次数等)与现行法律规范是否一致?要经得起依法行政的讨论。”
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华允所创始合伙人李毅则从法律实务角度,分析了顺风车的相关案件,并指出,顺风车行业标准出台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李毅建议,平台或者行业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大数据去形成一些行业标准,既给立法者一些参考,同时也给乘客和车主一些能够参照的标准。对于标准李毅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这个行业标准的出台不是泛泛的,不是仅仅限定次数、路线,而是说能够成为,比如说执法者去判断或者一般人去判断它是否是顺风车的操作指南。第二,是否可以通过黑车的特点,以负面清单方式列出,降低执法人员的学习成本、执法成本,这样能够让整个执法效率提高。
关键要看顺风车是否顺应社会发展
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表示,技术和法律的发展逻辑,是法律通常滞后于技术发展,技术发展推动法律的健全完善,这也是人类社会成长进步过程中的常态。对顺风车而言,更需要讨论的,是顺风车这种现象是否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否符合人性,是否让人舒服了?而按照传统法律观念,一定要将其套进营运与非营运的框架中,其实是过时的做法。
同时,徐家力教授指出,在顺风车发展过程中要把握三个平衡,第一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平衡,第二是激励性与公益性的平衡,第三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平衡。“顺风车这种新的业态,新的互联网技术,给法律提供了挑战,我们法律绝不能阻碍这个行业,判这个行业死刑,而是应该研究现有的法律和文化,从法律角度为新的业态保驾护航”。
对于顺风车的非营利性如何辨析的问题,中国社科院邓子滨教授也给出了一个全新思路,如何有效地辨析“主观”与“客观”。邓子滨指出,一定要明确区分网约车和顺风车的区别在哪,顺风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这并不代表不可以盈利,而作为经营主体,顺风车平台是理应可以盈利的。
此外,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人民数据、顺风车用户委员会和嘀嗒出行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从业者和用户代表,也从理论,实践和亲身体验的角度,对于如何辨析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成本分摊规则与顺风车顶层设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