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严重失信主体将被禁入市场和行业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机制
江西严重失信主体将被禁入市场和行业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翔)日前,《江西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明确提出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重点工作任务,并同步分解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提出推动信用记录异地互认,并将在实践中逐步落实。
《方案》提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各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
此外,《方案》提出,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在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按程序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实施重点领域市场禁入。依法依规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养老托幼、医疗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