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五个强化”对驻在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再推进

日期:08-23

原标题:赤峰市:“五个强化”对驻在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再推进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赤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彪到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调研,围绕两个单位今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同两个单位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环节干部进行深入座谈。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相关单位迅速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会议,确保提升腐败治理效能,实现标本兼治。

强化责任意识。驻在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负总责、亲自抓、主动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任何人不能当局外人和旁观者,要防止和克服“与我无关”、“自我感觉良好”等错误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对本部门业务认真梳理,查找风险点,敢于打破传统模式,动真碰硬,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控权。

强化检讨反思。树立问题导向和检讨意识,重点查摆责任缺位、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等方面的问题。每个人都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行深刻剖析,既要从案发个体原因方面引起反思,也要从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层面引起反思。案发单位要适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认识、找问题、剖原因、说整改。

强化制度建设。落脚点放在建章立制上,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廉政建设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围绕厘权、用权、监权等环节,针对“缺项”抓补课、针对“短板”抓提高、针对“软肋”抓固本,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强化不敢、不能触犯纪法的有效机制。要强化制度规矩的约束力,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特别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强化以案促防。紧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以案促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好关口前移工作,积极用好“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督促,引正纠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紧盯教育警示以案促防。既要抓好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又要抓好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着力强化纪法意识、唤回初心使命,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没有机会的“不能”,逐步走向敬畏党和人民、自觉修身律己的“不想”。紧盯“三务公开”以案促防。各单位要将权责清单、工作流程、经费开支等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紧盯廉政风险以案促防。摒弃本位主义和私心杂念,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的风险点摆明亮明,自觉接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排查廉政风险,风险点和内控机制必须要经过领导小组审议。

强化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和纪检监察组都要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要将整改方案规定的各环节的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要坚持“四个决不放过”,即问题症结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无视廉政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同时,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逐级上报。(赤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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