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和深交所分别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答记者问
昨天,证监会和深交所分别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答记者问。目前,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发行、上市、交易系统均已准备就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首批18家企业即将于8月24日上市。
从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18家企业新股发行情况看,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据统计,18家企业发行市盈率在19.1倍-59.7倍之间,平均值39.3倍,中位数37.9倍,企业融资额在2.6亿元—27.2亿元之间,平均值11.2亿元,中位数9.8亿元,融资总额200.6亿元。
目前,证监会发行审核监管系统,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系统、网上网下发行系统均已上线,运行平稳。深交所核心交易系统改造及中国结算、中证金融、中证指数等技术系统改造基本完成,发行、交易、结算、行情揭示等系统已准备就绪。全市场仿真测试和全网测试顺利实施,具有经纪资格的106家证券公司,具有交易参与人资格的111家基金公司参与测试工作。
制度规则方面,证监会及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合计发布了近40件配套规则,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体系基本齐备。
值得注意的是,自下周一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正式施行,交易机制将发生明显变化。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首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创业板存量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8月24日调整为20%。此外,创业板还将引入申报价格范围限制,同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调整单笔最高申报数量等。
证监会表示,去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现了注册制破题,积累了增量市场注册制改革经验。今年在创业板改革中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下一步,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统筹研究制定其他板块推行注册制的方案,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深交所表示,立足创业板市场特点,深交所构建了创业板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体系,明确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类异常交易监控指标,引导投资者合规交易创业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