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椰树集团,这是在签卖身契啊??
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为防止跳槽需要以房产作抵押,还要承诺终身服务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
该招生启事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
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以下为招聘全文:
这篇招聘可谓槽点满满:
有人质疑:“不顾家”的要求太过分。
也有网友调侃:这是校园招聘,默认学生们都有房了吗?没有房还不配上班了?
有网友追问,这不就是卖身契?
不少网友指出,此事违反了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综合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