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给文明划“底线”今日起《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8月20日起,南京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共6章50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激励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内容及亮点包括保障救人免责、为“好人”撑腰、患流感应戴口罩、公筷、公勺和分餐制文明饲养宠物等。
如《条例》提出,“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保持社交距离”,“文明用餐,合理消费”,推行分餐或者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等,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条例》加大了对善意救助者的保护,积极呼应民法典,增加“好人法”的相关规定。如《条例》第35条提出:“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无疑给救助者吃了一颗定心丸,立法保障救人免责是弘扬助人为乐、匡扶正义、见义勇为的重要体现。
《条例》特设专章对“不文明行为治理”进行规范,要求本市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厌恶的、高发的不文明行为实施重点治理。(总台央视记者唐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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