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截至7月司法救助143人"命案受害家庭"29户52人
“关怀行动”惠及命案受害家庭
辽宁:截至7月司法救助143人其中“命案受害家庭”29户52人
2019年大年三十,辽宁省朝阳市张某夫妻二人在家中惨遭杀害,六旬老母亲和一双儿女生活陷入困境。辽宁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将其列为“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救助对象。救助资金落实到位后,朝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云峰再次来到张大娘家回访。刚一进门,就见到张大娘正高兴地摆上热气腾腾的水饺。
今年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推进命案办理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困难家庭的联合救助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因命案产生的信访矛盾和次生犯罪。
启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
张某案引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对于命案受害家庭关怀救助的深层次思考。
“统计发现,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中,中青年被害人占86.2%,农村户籍被害人占65.7%。绝大部分被害人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失去‘顶梁柱’的受害家庭往往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甚至生活难以为继。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关怀救助,经济、心理上遭受多重打击的被害者家属往往会心生怨气,走上长期上访的道路。”辽宁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龙海英介绍说。
鉴于此,在今年1月召开的辽宁省两会上,辽宁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明确把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作为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的重点任务,代表委员给予一致肯定并寄予厚望。
“这是辽宁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群众来信过程中对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省人大代表、沈阳市辽中区城郊街道卡北村党支部书记刘伟这样评价。
辽宁省检察院在对全省命案发案及受害家庭救助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工作指引(试行)》,并认真梳理了现行与社会救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明确各种社会救助的范围和对应部门,列出了《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多元化救助参考清单》,并主动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工作格局。
目前,辽宁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底前至少要对全省80%的命案受害家庭逐一走访、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解决困难。
多元救助,全力化解次生问题
2019年底,辽宁省铁岭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村民刘某夫妻当场被害身亡,刘某70多岁的母亲、三名子女全部受伤,其中两人重伤。
“了解到受害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后,我们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控申部门,并将其纳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短时间内完成了实地调查,为受害家庭申请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
在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的同时,检察官们积极与民政、教育、残联、妇联等单位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对接,建立了联合救助机制,实施多元救助。
经过检察官的协调,刘某两名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可享受1160元的孤儿补贴,学校承诺为二人提供免费就读。铁岭市残联为两位老人落实相关政策,市妇联发动本市爱心企业和志愿团体重点关注帮扶该受害家庭。铁岭县扶贫办将刘某家庭确定为国标贫困户,享受国家贫困户政策,乡政府还向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万元,社会慈善组织捐助善款6000余元,刘家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不仅改变了检察机关命案办案模式和司法救助方式,更是降低命案引发的信访矛盾、次生犯罪的务实举措。”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忠清对记者说。
据辽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祥国介绍,检察机关在办理命案过程中设置了“通报”程序。刑检部门受理命案之初就制作《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函》,附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在审查起诉环节一并移转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经审查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及时发放救助金。刑检部门建立“关怀行动”台账,载明案件当事人、案由、关怀情况、办案人、备注等。
突出司法亲历性,构建命案办理新模式
“办案检察官在受理审查起诉命案后,就通报控告申诉部门指派检察官共同深入犯罪现场及受害家庭,实地考察了解受害家庭的实际情况。”龙海英向记者介绍了办案检察官深入犯罪现场及受害家庭的重大意义,通过走访,检察官全面了解掌握命案发生的过程、情节及被害人有无过错等情况,充分听取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全面关注受害家庭的需求,积极引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刑事和解,这样提出的量刑建议就会更精准,也更符合实际。
在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过程中,辽宁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命案办理新模式,突出强调司法亲历性,强调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和联合走访,通过亲历现场更好地审查证据,并将犯罪事实和在案证据进行客观串联和对接,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作出符合真实情况的司法判断。
命案引发的信访矛盾和次生犯罪,有时不仅在于被害人亲属的物质诉求未获满足,还在于当事人对法律政策的了解不够,更在于缺少精神的抚慰,情结、心结未能打开。为此,辽宁省检察机关将开展救助工作与以案释法、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实施精准救助。
辽宁省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干部许某因与杨某在工作上存在纠纷,杨某在许某家门口将其杀害。
“许某的突然被害给许某的妻子、女儿精神上造成了巨大打击,母女二人无法接受事实,几近崩溃。”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对二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母女二人重塑生活信心。辽河分院还主动对接辽河油田政法委等部门,从杨某故意杀人案入手,积极推进相关单位对处于萌芽阶段的小纠纷小矛盾及时排查、介入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防止悲剧重演。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22日,辽宁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7件,惠及救助对象143人;其中“命案受害家庭”29户52人;全省各级财政拨付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3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