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底山西50%党政机关将建成节约型机关
来源: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7月31日,从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传来消息,为推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山西省出台《山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底,全省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方案》明确,山西省节约型机关的创建范围为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力争2020年底,全省2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要建成节约型机关;2021年底,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底,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创建节约型机关包括几个内容:如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建设绿色食堂,推广应用节能炉灶、节水型洗菜机、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
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以低碳节能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此外,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指标已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监督,对本级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核查,对下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山西晚报记者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