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胁迫“背毒马仔”跨国贩毒 涉黑团伙首要分子白友日被判死刑

日期:07-31

原标题:招募胁迫“背毒马仔”跨国贩毒涉黑团伙首要分子白友日被判死刑

7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白友日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贩卖毒品,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

招募胁迫“背毒马仔”跨国贩毒 涉黑团伙首要分子白友日被判死刑

首要分子白友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骨干成员陈东海、曹亮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组织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起,被告人白友日招募被告人陈东海等人到缅甸建立多个吞毒点,在互联网发布招工信息,诱骗“不吸毒”“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的国内求职人员至缅甸,集中看管在吞毒点内,采取暴力殴打、胁迫等手段逼迫被招募人员通过体内藏毒方式走私毒品。部分被招募人员在暴力威胁和金钱利诱下被迫成为“背毒马仔”。

招募胁迫“背毒马仔”跨国贩毒 涉黑团伙首要分子白友日被判死刑

同时,白友日还安排人员在四川、云南等地建立排毒点,接应“背毒马仔”接收毒品并交予下家。为扩充组织规模,白友日等人先后将曾作为“背毒马仔”的被告人曹亮、李紫龙、项少龙、陈志勇、成元武、潘明亮以及白友日女友余洁等人发展为该毒品犯罪组织成员。该犯罪组织内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和奖惩措施,内部结构严密,成员分工明确。其中,被告人白友日负责全面工作,包括组织毒品货源及毒品销路,对组织的资金、人员进行管理和报酬分配等。该犯罪组织通过多次走私、贩卖毒品非法获利人民币数百万元。

至案发前,该犯罪组织先后采取欺骗、利诱、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共招募七八十名“背毒马仔”,强迫上述人员通过体内藏毒和携包带毒等方式从缅甸走私毒品至国内。在该犯罪组织存续约一年的时间内,逐渐形成了从缅甸边境至云南、四川等地的走私、贩卖毒品犯罪“通道”。

该犯罪组织累计走私、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仅查获在案的毒品海洛因就超过21千克。此外,该犯罪组织还存在强迫未成年人充当“背毒马仔”的犯罪行为,且部分“背毒马仔”排毒时因毒品包装破裂致死,在走私、贩卖毒品犯罪中形成重大影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和生命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友日等9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贩卖毒品等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邵州波戴佳佳法院供图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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